【活力中国】中新财评:充满活力的中国,必将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
中新网1月18日电(中新财经记者 谢艺观 宋宇晟)2023年,世界经济会好吗?大家或许有着不同的预测,但在众多机构看来,中国经济强劲复苏就在眼前。
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一期《全球经济展望》报告将2023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下调1.3个百分点至1.7%,为近30年来第三低的增长速度。其中指出,“受通胀高企、利率上升、投资减少、乌克兰危机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正急剧放缓到‘危险地接近陷入衰退的程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布的《世界经济展望报告》指出,全球增长预计将从2021年的6.0%放缓至2022年的3.2%和2023年的2.7%。不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提到,随着防疫政策的优化调整,中国今年将为全球经济增长做出贡献。
新加坡《联合早报》更是直接指出,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前景关系到世界繁荣”。
世界经济论坛总裁博尔格·布伦德认为,中国优化调整新冠疫情防控政策有助于全球经济增长,“我们对中国经济的增长前景非常乐观。”
资料图。 骆云飞 摄是什么让他们对2023年的中国经济增长充满信心?
2022年,中国全年经济总量突破121万亿元,跃上新的台阶,3%的增长速度,快于多数主要经济体。
中国国家统计局17日指出,2023年,随着疫情防控转入新阶段,各项政策不断落实落细,生产生活秩序有望加快恢复,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将不断积聚增强。中国经济目标会整体好转。
长期积累的物质基础雄厚,超大规模国内市场优势明显,新动能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坚持深化改革开放红利持续释放,以及宏观调控经验丰富,都成为如今中国拥有的优势条件。
事实上,随着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人们出行增多、消费热度攀升,中国经济的活力和潜力已开始释放。
资料图:旅客登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2023年春运,超20亿人次大迁徙再度回归;旅游市场的复苏曙光渐现;各大商圈被浓浓的年味包裹……这些都预示着,2023年的中国经济充满希望。
而随着中国有序恢复公民出境旅游,出境游持续升温。仅从旅游业角度看,中国游客的到访就将强劲拉动全球旅游业复苏。
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更多国际航线复航,中国游客回归有望带动包括国际贸易、中外文化交流在内的国际往来全面恢复,为全球经济发展、旅游复苏注入活力。
世界银行分析显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就将带动新加坡GDP增长1.2个百分点。澳大利亚、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尼的GDP也将随中国贸易恢复而增长。
如此充满活力的中国,必将为世界经济注入新动能。(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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